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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报的通知

资讯来源: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发布时间:2023-06-05 15:55:38 点击数量:

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语合中心《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招募简章》,现组织我校相关人员开展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报工作。

一、遴选原则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二、岗位需求

申请人须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pmplatform.chinese.cn查询具体要求。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20个月)

三、申请条件

(一)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年龄一般在26-55岁(含)以下,身心健康。俄、法、德、西、葡、阿等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岁(含)。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四)具有2学年(含)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教师。

(五)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六)部分岗位须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四、派出待遇

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五、推荐程序

(一)提交材料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

2.学校须为申请人附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作出评价。推荐信内容由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负责拟定,打印纸质版经二级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提交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审核。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后,学校将为申请人出具正式推荐信,并以密封形式提交省教育厅国际处。

(二)审核程序

由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初步审核申请人提交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推荐信等材料,并由主管校长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之后提交省教育厅国际处审核。

六、上报时间

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于202369日前汇总我校推荐材料上报省教育厅国际处,并确保申请表、推荐信等材料齐全。由省教育厅国际处二次审核后,统一报送教育部语合中心。语合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材料进行最终审核,确定参加选拔考试人选。申请人须关注平台及注册邮箱,保持手机畅通,以免遗漏通知。

七、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语合中心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7月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培训和录取人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校内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368日(周四)上午12:00,申请人须将《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所在二级单位出具的推荐信等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到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办公室(行政楼307室),逾期不予受理。

 

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20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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