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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资讯来源: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发布时间:2016-12-21 14:57:21 点击数量:

各系(部)、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电话通知,《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已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www.csc.edu.cn)发布,请仔细阅读,并组织有意向的师生按程序进行申报。

申请人须下载附件(见下方)《保定学院教职工2017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或《保定学院学生2017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并严格按程序填表上报。

根据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知,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www.csc.edu.cn)发布的“2017年出国留学项目专栏”中,除“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和“5.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我院师生不可申报外,其余项目凡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

申请人基本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注:可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首页 “出国留学”中,点击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申报程序”“综合项目专栏”等相关链接,仔细查阅。)

各项目院内申报时间如下: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项目:2017年1月5日-11日

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2017年3月20日-28日

三、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2017年4月1日-8日

四、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2016年3月20日-25日

五、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和国外合作项目:按照相应项目规定截止日期提前5天报送学院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请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上公布的各类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在学院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到国际教育交流中心(行政楼307室)提交材料。

相关问题,请向国际教育交流中心联系咨询。

咨询电话:5972012

联系人: 张广天 13932296663

孙 壮 15133286236

王中琪 13931233603

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2016年12月20日

保定学院教职工2017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教职工用).doc

保定学院学生2017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学生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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