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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保定学院在校生参加赴台湾南台科技大学交流生项目的通知

资讯来源: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发布时间:2014-11-28 15:38:01 点击数量:

各系、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关于选拔第二批优秀大学生赴台湾参加交流生项目的函》和我院与台湾南台科技大学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及《学生交流备忘录》,2015年台湾南台科技大学将接受我院学生对交流生项目的申请,限定申请人数为5人,所选派的学生将赴台湾进行一个学期的对口专业学习与交流(拟于2015年2月末成行)。

经教育厅项目负责人员电话沟通确认:选拔对象为我院本科和专科学生,年级不限,专业不限;除函中第五项“相关费用”外,学生方还需自行负担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费用(人民币100元以内)、往返机票费用(约人民币6000元),以及抵达台湾后按南台科技大学要求购买当地医疗保险的费用(人民币100元以内)。

此项目的省教育厅申请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逾期对方院校将不予受理。经学院研究决定,由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牵头组织开展此项目的选拔报名工作,各系需按照教育厅函件中第二项“选拔条件”甄选出1-2名候选学生,要求学生仔细阅读河北省教育厅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关于选拔第二批优秀大学生赴台湾参加交流生项目的函》和《保定学院学生自费申请台湾南台科技大学交流生项目认可通知书》,并填写《保定学院台湾南台科技大学交流生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于12月5日(周五)上午9:00-10:00,由学生本人报送学院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办公室(行政楼337室),最终上报人员待学院研究后确定。

附件1关于选拔第二批优秀大学生赴台湾参加交流生项目的函.PDF

附件2认可通知书(2014.12).doc

附件3保定学院台湾南台科技大学交流生报名表.doc

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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