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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保定学院在校生参加2015年秋季赴台湾南台科技大学交流生项目的通知

资讯来源: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发布时间:2015-04-29 15:40:11 点击数量:

各系、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关于选拔赴台交流生的函》和我院与台湾南台科技大学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及《学生交流备忘录》,2015年秋季台湾南台科技大学将继续接受我院学生对交流生项目的申请,限定申请人数为5人,所选派的学生将赴台湾进行一个学期的对口专业学习与交流(拟于2015年9月初成行)。

经教育厅项目负责人员电话沟通确认:选拔对象为我院本科和专科学生,年级不限(不建议毕业班学生报名,以免影响答辩),专业不限,户籍不限;除函中第五项“相关费用”外,学生方还需自行负担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费用(人民币100元以内)、往返机票费用(约人民币6000元),以及抵达台湾后按南台科技大学要求购买当地医疗保险的费用(人民币100元以内)。

此项目的省教育厅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逾期对方院校将不予受理。经学院研究决定,由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牵头组织开展此项目的选拔报名工作,各系需按照教育厅函件中第二项“选拔条件”甄选出1-2名候选学生,要求学生仔细阅读河北省教育厅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关于选拔赴台交流生的函》和《保定学院学生自费申请台湾南台科技大学交流生项目认可通知书》,并填写《保定学院台湾南台科技大学交流生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6日(周三)上午9:00-10:00,由学生本人报送学院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办公室(行政楼337室),最终上报人员待学院研究后确定。

联系人:孙壮 王中琪 电话:5972012 15133286236 13931233603

选拔赴台交流生的函.pdf

认可通知书.doc

保定学院台湾南台科技大学交流生报名表.DOC

南臺科大103學年第2學期課程學分表 (精簡版).xls

学生选拔基本原则及注意事项.doc

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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