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招募简章》,现组织我校相关人员开展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报工作。
一、遴选原则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二、岗位需求
申请人须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pmplatform.chinese.cn查询具体要求。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满20个月)。
三、申请条件
(一)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一定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26-55岁(含)以下。俄、法、德、西、葡、阿6种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岁(含)。年龄以出生年份计算。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四)具有2学年(含)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校教师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备案的教育机构的教师。
(五)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或同等水平;可熟练使用外语开展教学。申请参加非英语语种考试,须与所申报岗位国家的官方语言一致。
(六)持有《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者优先录取。被录取赴国外大学任教的讲师(或同等资历)及助教教师,派出前须考取《国际中文教师证书》。
(七)部分有特殊需求岗位,报考者应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四、派出待遇
待遇执行财政部、教育部2023年印发的关于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有关文件规定。
五、提交材料
(一)申请人须在平台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下载打印后按要求提交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审核。
(二)二级单位须为申请人附推荐信,对被推荐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经历、教学态度及教学效果,团队合作意识,对外交往能力,遵守纪律情况,身心健康状况及可能影响教师赴外工作的其他情况做出如实评价和说明。纸质版推荐信经二级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后,提交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六、报送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5年4月7日(周一)上午9:00,申请人须将《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所在二级单位出具的推荐信等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到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办公室(行政楼307室),逾期不予受理。同时,申请人须关注平台及注册邮箱,保持手机畅通,以免遗漏通知。
七、选拔考试
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参加国家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于5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培训和录取人员。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康江利,0312-5972012,15733296998